雁门关。
太守府。
“封狼居胥……封狼居胥啊!”
杜江低声念叨着,搓了搓手,又没忍不住的笑了出来。
距离敕勒川大捷的消息传来,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可杜江还是觉得像做梦一样。
斩首八万!
破敌十五万!
封狼居胥!
每一个词,都重若千钧,砸得他到现在都还晕乎乎的。
“谁能想到呢?”
杜江走到窗前,望着北方那片苍茫的天空,喃喃自语。
“谁能想到,高相假死布局,一出手就是灭国之战!”
“谁能想到,高相五万铁骑就敢深入漠北,正面硬撼匈奴左贤王十五万大军!”
“谁能想到,高相不仅赢了,还赢得这么漂亮,赢得这么彻底!”
杜江想到最后,自顾自的点头道。
“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我的功劳,毕竟当初在雁门关,我也是听令行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要不是我的嘎嘎,高相岂能乱杀?”
杜江的眼中满是敬佩与狂喜,同时也带着一丝后怕。
若是这一战败了,大乾会是什么局面?
国库耗尽,民怨沸腾,边境糜烂,六国必定趁虚而入……
不敢想。
真的不敢想。
但高阳赢了。
赢得干干净净,赢得荡气回肠。
“报!”
这时,一名传令兵冲进书房,单膝跪地,脸上是压抑不住的狂喜。
“太守大人,前线急报!”
“骠骑将军高相率军凯旋,已至雁门关外百里!”
“预计两日后抵达!”
轰!
杜江脑子一空。
然后,一股热血猛地冲上头顶。
“高相,高相回来了?!”
“千真万确!”
传令兵激动得声音发抖:“斥候亲眼所见,高相亲率大军,押着匈奴左贤王,正朝雁门关而来!”
“同时,北海国女王也已归降我大乾,愿永世称臣!”
轰!
杜江张大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只有胸口在剧烈起伏,眼眶渐渐发热。
回来了。
高相回来了。
带着封狼居胥的不世之功,带着匈奴左贤王,带着北海国的臣服……
大乾,何时有这滔天大胜?
“哈哈……哈哈哈……”
杜江忽然笑了。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好!好!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猛地站起身。
“传我命令!”
“雁门关全城张灯结彩,红绸铺路,铺出三里——不,五里!”
“同时,从府库搬出一百坛酒,放在各大街道,本官请客!”
“召集城内所有乐师、舞姬,两日后,我要在城门口搭起高台,奏凯旋之乐,迎我大乾英雄!”
书房外的亲卫队长听傻了。
“大人,红绸铺出五里?这……这得多少红绸啊?库里没那么多……”
“没有就去买!”
杜江一挥手,道:“要是还不够,那就把本官府上的红绸全都拿出来,还有,本官还有几床红被子,也拆了!”
亲卫队长嘴角一抽:“大人,那红被子您不是才新做的吗?”
“废什么话!”
杜江瞪眼:“高相凯旋,这是何等的大事?几床被子算什么!”
他顿了顿,忽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
“对了,我书房里那块波斯来的红地毯,也搬出去!铺在城门口!”
“还有……”
杜江环顾四周,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今天穿了一身绛红色的官服。
“我这身官服……”
亲卫队长吓得连忙摆手:“大人,这可不行!官服乃朝廷规制,岂能……”
“谁说要拆官服了!”
杜江没好气地打断:“我是说,我府上还有几匹红布,是去年做衣裳剩下的,全都拿出来!”
“对了,还有……”
“本官床底下有个箱子,里面有几条红裤衩。”
亲卫队长:“???”
杜江老脸一红,咳嗽一声:“那个……料子还不错,虽然用过了,但洗洗还能用。你拿去,裁成布条,挂在城头的旗杆上,也算添点喜气。”
亲卫队长呆若木鸡。
红裤衩裁成布条……挂旗杆上?
杜江一脚踹在他屁股上:“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把所有能用的红色东西,全都用上!”
“我要让高相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红色的海洋!”
“我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我大乾的英雄,回来了!”
杜江拳心攥紧,一脸振奋。
亲卫队长连滚带爬地跑了。
杜江站在书房里,胸膛依旧一阵剧烈起伏。
这实在不怪他失态。
实在是这一场滔天大胜,纵观史书上千载,都找不出一场!
这是一场奇迹!
前无古人,也注定后无来者的军事奇迹!
“……”
雁门关外。
三十里。
“全军听令!”
“原地歇息一刻钟。”
高阳勒住马,抬起手。
李二鸡策马上前,一脸不解:“高相,这都到雁门关外三十里了,再有半个时辰就能进城,何必歇息?”
高阳瞥了他一眼。
“李二鸡。”
“你带兵打仗这么多年,可曾学过‘爱兵如子’这四个字?”
李二鸡一愣。
高阳一脸正气,继续训斥道。
“我军将士自北海国启程,一路急行,长途奔波,人不累,马也累了。”
“眼下即将凯旋,更是要让将士们整肃军容,以最好的状态,踏入雁门关。”
“否则,让百姓看到一支疲惫之师,这像什么话?你跟着本相这么久,难道就不知心疼手下的将士?”
李二鸡低下头,脸上闪过一丝愧色。
“末将……末将惭愧。”
这便是他与高相之间的差距吗?
爱兵如子,他记住了!
高阳摆了摆手。
“行了,去传令吧。”
“让将士们吃点干粮,饮饮马,检查一下盔甲兵器,把尘土擦干净。”
“一刻钟后,全军整装出发。”
“诺!”
李二鸡调转马头,下去传令。
高阳随后便对身后的吴广道。
“吴广,你去把本将军的那套盔甲拿出来。”
吴广一愣。
朴多等人也愣住了。
“盔甲?”
“高相,您身上这不穿着盔甲吗?”
朴多一脸不解。
高阳身上,是一身玄色轻甲,外罩白袍。
这是他一贯的打扮。
高阳摇了摇头。
“这身白袍,实在是太高调了。”
“本相这个人,一向不喜高调。”
众人:“……”
您还不喜高调?
您站在狼居胥山顶,插龙旗刻石碑的时候,怎么不说低调?
现在快到家门口了,您突然说不喜高调?
但没人敢说。
吴广很快从行李车里取来一个木箱。
箱子打开。
里面是一套盔甲。
朴多凑过去看了一眼,然后——
眼睛瞪大了。
王骁、赵不识、以及传令回来的李二鸡几人也都凑过去,然后——
齐齐倒抽一口凉气。
“!!!”
“这盔甲……”
高阳亲手将盔甲取出,一件件的穿上。
先是内衬的锁子甲,银光闪闪。
然后是胸甲,整块以精钢锻造,打磨得锃亮如镜,胸前雕刻着狰狞的睚眦图腾,双目镶着红宝石,在夕阳下泛着血光。
肩甲是虎头吞肩,虎口大张,獠牙毕露。
臂甲、腿甲……全都是精钢打造,雕刻着繁复的云纹和兽纹,每一片甲叶都擦得能照出人影。
最后,是一件披风。
大红色的披风。
用最上等的蜀锦织成,镶着金边,绣着金色的麒麟,麒麟蜿蜒,从肩部一直延伸到下摆。
披风内侧,还用金线绣着一行小字:
“犯我大乾者,虽远必诛。”
高阳将披风系好。
然后,他从木箱底部,取出一杆长枪。
枪长一丈二,通体黝黑,枪杆是用百年铁木所制,裹着鲛皮。
高阳握枪在手,随意一抖。
枪尖颤出三点寒星。
“嘶!”
朴多等人,已经看傻了。
“额滴个娘咧!”
“额有点不中了!”
李二鸡忽然感觉自己有点缺氧。
这时,夕阳的金光洒在高阳的身上。
那身盔甲反射着耀眼的光芒,胸前的红宝石仿佛在燃烧,红色的披风猎猎飞扬,上面的金色麒麟如同在光中游动。
整个人,就像一颗燃烧的太阳。
不。
比太阳还他娘的耀眼。
高阳转过身,看向众人。
“如何?”
“是不是……低调多了?”
众人:“……”
朴多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低调?
您管这叫低调?
这身行头,往战场上一站,怕是能闪瞎敌军的狗眼!
这要是叫低调,那天底下就没有高调的人了!
高阳见状,很满意众人的反应。
他翻身上马,一提缰绳。
乌骓马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长嘶。
高阳坐在马上,一手持枪,一手拉着缰绳,红色的披风在身后狂舞。
阳光照在他身上,盔甲反射出万道金光。
这一刻。
他就像一尊从天而降的战神。
“全军听令!”
“整装,出发!”
“目标,雁门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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