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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百一十三章 :烈士暮年

    当高骈听了崔致远的回报,看着眼前这个头戴高丽帽的书记,噗嗤一笑:

    「这是赵大说的?」

    「我说不?」

    「和一个孩子一样!长大了点,就开始要这个那个了。」

    他低声重复着这句话,嘴角却扯不出笑意。

    是啊,长大了。

    那个当年在西川军帐里,被自己一句「一箭落双鵰」的典故吓得连忙弯腰奉承的赵大,那个在汉源城下为了求援兵不惜顶撞自己的愣头青,那个在长安马球场上需要自己引荐才能见到田令孜的土锤将军……就这麽快,已经长到了连自己都要擡头去看的样子了。

    高骈想起第一次见赵怀安时,此人虽立了擒获南诏世子的大功,却依旧在众将面前显得局促,顺牛肉时那副「山猪吃不得细糠」的憨厚模样。

    那时自己就有点欣赏这个军中涌现的猛士,看他也像看一只刚长出利爪的幼虎,虽有潜力,却尚在掌控之中。

    後来在长安,自己手把手教他如何经营家族、购置别业、结交文士,告诉他「长安看权不看钱」的道理。

    那时赵怀安频频点头,一副受教的模样,高骈心中还颇为自得,自以为後辈当如此。

    但即便再如何看重赵怀安,他也觉得至少也要二十年後,在赵大四十多岁,可以接替自己这个位置,这还是高骈特别看重赵怀安的情况下。

    可如今呢?短短四五年,天下就变了。

    皇帝换了,田令孜死了,而自己也老了。

    可赵大却还是那麽年轻!

    这一次,赵怀安拒绝入城完婚,实际上是在宣言自己再不是过去耳提面命的小赵了,而是大唐擎天之柱的吴王了。

    而且,更让高骈不舒服的是,赵怀安拒绝时的姿态。

    不是惶恐请罪,不是委婉推脱,而是平静而坚定地说「不」。

    就像……就像当年自己在秦州时,面对上司不合理的调令,也是这般平静而坚定地说「不」。「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高骈喃喃自语,想起了自己当年对赵怀安说过的这句话。

    那时他是在夸赞赵怀安分牛肉给同僚的举动,有自己年轻时的豪气。

    可现在想来,这句话竟像是一语成谶,自己老了成了朽物,而赵大却成了过去的自己,是未来四十年的主角。

    一代人就有一代人的主角,可没想到,我高骈这代却怎麽早早就要结束了。

    想到这里,他似乎对周宝也没有那麽恨了。

    如今天下,还属於他们那个时代的人,还剩下多少?也许,只有周宝还晓得,我高骈当年的意气风发吧。

    这一刻,高骈忽然对吕用之充满了恨意。

    不是说建好迎仙楼会有仙人吗?不是已经找到人来炼九转丹了吗?

    可什麽时候他才能得到长生,再迟了,自己就来不及了!

    那种争分夺秒的想法,充斥着高骈的心头,同时还有一种无力和恐惧。

    赵大不好拿捏了。

    本来他还觉得赵大身份提升太快,心态可能还没转换过来,反而可以利用这个空档,拿捏他。就像当年在长安马球场,自己几句话就能让这个土锤诚惶诚恐,乖乖奉上二十万贯

    可没想到,赵大那麽快就已经有了一个上位者的心态。

    一般像赵大这样从底层爬上来的,就两种表现,一个是得志便猖狂,就像那些暴发户,一朝得势便目中无人,恨不得把过去的卑微全甩在脸上。

    另一个是即便身披朱紫也脱不去那种局限和浅薄样,骨子里还是对贵族又惧又羡,言行举止处处透着不自在,总想模仿却又画虎不成。

    哪有赵大这样,到哪一级了,自然就有哪一种心态,甚至毫无违和。

    做大头卒是一样,做小军头又是一样,到了刺史晓得刺史该做什麽,做了藩帅又明白藩帅的行事,而现在到了藩王了,胸中更有山海。

    高骈忽然记得年轻时一个和尚曾和自己说了一句话:

    「如果一个人做什麽都是恰如其分,行中道,就说明,这人的境界一开始就是很高。」

    是啊,看来那赵大在微末时就已经有此等气象了,所以步步走得稳。

    可赵大不是一个霍山的山民吗?怎麽就有这等龙虎气象?

    真泥潭里养出了蛟龙?

    这一刻,高骈心里似乎有一个明悟:

    「也许这就是·……天命所归吗?」

    可高骈随即又猛地摇头,将这个危险的念头甩出脑海。

    沉默着,旁边的崔致远也不敢说话,小心候在一旁。

    「菩萨奴,拿一面镜子来!」

    忽然,高骈说了这样一句。

    菩萨奴是高骈的肩舆崑仑奴,听了这话後,点头跑了出去。

    因为高骈的室内是不允许摆放任何铜镜的。

    很快,菩萨奴就捧着一面磨得光亮的铜镜跑了进来,然後放在了高骈的案几上。

    高骈走到铜镜前,看着镜中那个须发花白、眼袋深重、皮肤松垮的老人。

    原来你高骈就长这样啊!

    此时的自己,哪里还看得出,曾经一箭落双鵰,谈笑间平定安南的落雕侍中啊!

    如今却要靠丹药、靠权术、靠联姻,才能勉强维持这摇摇欲坠的局。

    「我真的……老了吗?」

    高骈对着镜子,轻声问。

    没有任何人敢说话,大气不敢出。

    是啊,我高骈就是老了,自己的身体还不知道吗?

    他擡起手,对着从帷幔缝隙里透进来的那缕微弱光线。

    手背上的皮肤已经松弛,青筋和褐色的斑点清晰可见。

    高骈试着握紧拳头,年轻时能开三石弓、能持槊冲阵的这只手,如今连握紧都感到指节隐隐作痛。记性也不行了。

    有时候下属说话的时候,他其实听清了,可脑子里就像蒙了一层雾,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明白别人说什麽而他年轻时在安南,敌情瞬息万变,他能同时处理七八路军报,每一路兵马的位置、粮草、士气都记得清清楚楚。

    现在呢?有时候连早上吃了什麽都想不起来。

    自己的眼睛也花了。

    看远处的东西总是一片模糊,像隔着一层霜。

    可要晓得,在五年前,在佛进山,他还能看清赵怀安在「呼保义」大旗下,十荡十决,现在……现在他连近前的人都看不清面目了。

    最要命的是精力。

    年轻时,他可以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带着落雕都奔袭数百里,还能精神抖擞地指挥作战。

    现在呢?

    只是靠在胡床上一会,他就感觉骨头像散了架。

    午後必须小憩,否则整个下午都昏昏沉沉。

    可即便躺下,睡眠也是浅的,一点虫鸣、一点风声都能惊醒。

    醒来後,那种深入骨髓的疲惫感,比不睡更难受。

    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只要不说他就永远是那个鹰眼如电、箭无虚发的高骈。

    他怎麽能老呢?怎麽能看不清呢?怎麽能累呢?

    但他不说,别人就看不出吗?

    高骈知道,知道部下们都在背後议论自己。

    说他老了,昏聩了,被吕用之那些道士用丹药和神仙话给糊弄住了。

    他们以为他高骈不知道?他们总是把我高骈想成一个傻子!

    他们是不会懂的,因为他们还没有老,所以不会理解,那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精力、记忆、雄心一点点被时间抽走的无力和恐惧。

    所以自己才需要吕用之,需要那些丹药。

    那些药能让眼前的昏花似乎清晰了一点,身体的沉重感也减轻了,他又能挺直腰背,做回那乾纲独断的使相。

    哪怕只是片刻的幻觉,让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三十岁,精力充沛,头脑清明,仿佛还能再战三十年。哪怕知道那是饮鸩止渴,他也停不下来。

    所以不要怪老人都爱吃保健品,老了都会吃的。

    可他知道,药效一过,那种排山倒海般的疲惫和衰老感会加倍地涌回来。

    他看了一眼陪在左边的书记顾云,他也好年轻啊!

    年纪大了,就越喜欢身边有年轻人转悠,这样能感染一些少年气。

    只有老了,才知道这少年气才是人世间不可再得之物啊!

    而且这个年轻人眼神里还有光,还有那种对未来的渴望和跃跃欲试。

    就像当年的自己,就像……以前的赵怀安。

    想到这些,高骈紧紧攥住拳头,指甲陷进掌心。

    是,我是抓权!

    但他这些年死死抓着权柄不放,不是因为贪恋,而是因为他真怕啊。

    怕自己一旦放手,那些被他严苛管教、心中积怨的儿子们,会不会连一碗饭都不给他这个老父亲?怕些虎视眈眈的淮南本土将领,会不会将他高家连根拔起?

    怕朝廷,怕天下人,怕千秋史笔看他高骈的笑话,看这个曾经收复秦陇、收复安南,深入南诏、威震江淮的「落雕侍中」,晚年如何被儿孙、被部将、被时代抛弃。

    也许,自己也该为身後事做些准备了。

    高骈摇了摇头,心里的天平再一次倾斜,他对候立的崔致远说道:

    「既然想在营中成礼,彰显与士卒同乐之心,本相岂有不允之理?」

    「着即按最高规格筹备,所需一应物资,加倍供给。」

    说着,高骈沉吟了一下:

    「将城西北蜀冈那片划给保义军作为营地。」

    「然後婚礼就由保义军在那边大营办,我们这边的归宁宴,就在蜀冈上的大明寺内举行。」大明寺是天下雄寺,是当年南朝朝宋孝武帝在大明元年所建,故称「大明寺」。

    後来隋仁寿元年,文帝杨坚诏令在全国三十个州内立三十座塔供奉舍利,其中一座建立在大明寺内,便是如今的栖灵塔。

    有佛陀舍利供奉,也许能祝福这对新人吧。

    想到这里,高骈的心气似乎弱了很多,有气无力:

    「让吕用之去大明寺布置,不得失了我们扬州的体面。」

    说到这里,高骈还自嘲了句:

    「这大明寺都给保义军驻紮了,他赵大总不该也怕了吧!」

    最後,高骈挥了挥手,让所有人都退下,独自坐在昏暗里,听着自己逐渐沉重缓慢的心跳。外面透来的光线在缓缓移动。

    「老了………」

    叹气都带着老人的腐朽味了。

    也许,属於自己的时代,真的快要过去了。

    就像眼前的夕阳,无论曾经多麽辉煌,终究要沉入地平线。

    而自己所能做的,只是在彻底沉下去前,用尽最後的气力,再燃烧一次。

    镇海军,就算自己的绝唱吧!

    当吕用之听到崔致远过来,说高骈让自己去大明寺布置归宁宴,是很意外的。

    此时,崔致远对吕用之恭敬说道:

    「真君,使相说,他当年我初到淮南,入扬州时,地方官员就是於大明寺设宴接风,那排场也算不小。「使相嘱咐,这一次,我淮南与吴藩的联姻,吴王身份尊贵,他既然选中城外营中行正礼,我们这归宁之宴,就绝不能失了淮南的气度。」

    「要让他看看,什麽才是真正的江淮繁华。

    吕用之琢磨了下,最後对崔致远点头:

    「嗯,好,你回去和天官说,在下一定不会辜负天官期望,必将这一次归宁宴布置妥当。」崔致远将话带到後,就走了。

    留下吕用之在幕府节堂开始踌躇了。

    高骈让自己操办他女儿的归宁宴,这是啥意思?让自己卖赵大一个好?

    想了一会,吕用之都是不得要领,最後还是决定先把归宁宴办好。

    这事其实也不大好办。

    归宁宴一般属於是翁婿之礼、算是家宴。

    但听高骈的意思,这是要让赵大看看什麽是真正的江淮繁华,所以又是要展现淮南的排场和底蕴的。吕用之就开始琢磨起来。

    大明寺本是淮南名刹,殿堂庄严,环境清幽,要用於接待一位手握重兵、锐气正盛的藩王,光是清幽古朴恐怕不够。

    淮南库府倒是屯积了大量珍宝,到时候用心装点一番,肯定是极尽奢华又不流於俗气。

    而且膳食这些,节度幕府办事,大明寺的和尚自然是要统统离开的,什麽佛门清净之地,不沾荤素那是丝毫不用在意的,毕竟宴席置菜终究不能离开酒肉的。

    佛门的规矩在幕府面前,统统靠边。

    现在是秋天,秋老虎正盛,鲜鱼、时蔬、瓜果容易腐坏,所以还需要提前准备大量的冰块用来存储。吃席一个看场面,一个就是看菜式了,要是过於简素,肯定是要被淮西那些匹夫耻笑的。

    另外就是这个时候,还有蚊蝇,尤其讨厌。

    佛寺林木茂盛,水源环绕,正是蚊虫滋生之地,若燃太多驱虫香药,则满殿异香,恐怕失了食物的本味与宴饮的雅兴。

    若不设防备,宾客被叮咬烦扰,岂非更失礼於人?

    那就需要更加清淡的香薰来烧,这又是一笔大支出,不过府库中倒是堆积了很多海商运来的香料,可以找人先试试效果。

    想了一会,吕用之还是决定亲自去一趟大明寺,实地看看哪边适合置办宴席。

    不得不说,吕用之对这事还是很用心的,也许也是想给赵怀安卖个好。

    真和赵大作对,吕用之还是有点怵的。

    一路出了节府,吕用之坐着节度使的朱车,带着节度使的仪仗,在一众路人避让中,一路行往城西。扬州的景色很美,作为最早打破坊市结构的港口城市,这里的街道不仅宽阔整洁,两旁古树枝叶繁茂,已是一片蝉鸣。

    秋日的蝉鸣和夏日不同,更加短促清瘦,随着温度的降低,它们也快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一路出城,就见到作为罗城护城河的瘦西湖,阳光照在水面上,泛着粼粼波光,湖畔及冈峦上错落有致的亭楼阁,将这一片山水点缀得如诗如画。

    人道烟花三月下扬州,秋日的扬州也不遑多让,各时有各时的美。

    很快车驾向北,大明寺所在是城外西北的蜀冈之上,气度不凡。

    想到这里,吕用之也暗暗掉头,高骈不愧是世代豪门贵族,这眼界果然不是凡俗。

    也是真会玩,在佛寺内吃肉喝酒,就这种冲破禁忌的氛围感,就让这宴席吃得不一样了。

    这些贵族,已经到了吃环境,吃氛围的高度了。

    再想想那赵怀安,要是见了扬州盛景与大刹庄严,又见识了宴会的精心布置,定会对我淮南的物力与心思感到震惊。

    渐渐地,吕用之心头还开始有了一丝自得。

    在淮南,能调动如此资源、把事办得如此漂亮的,除了我吕用之,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吕用之的车队一路向大明寺行去,一边想着大明寺内的布局,看宴席布置在哪里合适。

    有了,寺内东侧的平山堂一带地势开阔,景致最佳,且与主殿略有间隔,既不失庄重,又便於单独布置。

    在那里搭建临时的华美帷殿,让高骈和赵怀安从那里遥见扬州城、定有排面!

    就这样,吕用之他们进了大明寺山门,早有知客僧迎上。

    他略一点头,便径直往东侧平山堂走去。

    此处地势高敞,视野开阔,远可眺望扬州城郭,近可俯瞰瘦西湖光,确是绝佳所在。

    「来人!」

    吕用之站定,对随行的几名心腹吏员吩咐:

    「速去传令,调集扬州城内所有能工巧匠,三日内,我要在此处起一座锦绣堂!」

    「堂高三丈,阔十丈,以蜀锦为幔,苏绣为屏,四壁悬挂吴道子真迹摹本、王右军法帖拓片。」「堂前需搭彩楼,饰以琉璃、玳瑁、珊瑚、珍珠,务求在日光下璀璨夺目,夜间则悬千盏明角灯,亮如白昼。」

    吏员们纷纷手记,一边算大概要花多少钱,一边感叹宴会豪奢排场。

    那边,吕用之也算是建造大家了,办了好几个大工程,脑子里还是很有画面的。

    他来了兴,一边走,一边比划:

    「宴席所用器皿,一律取府库珍藏。」

    「金盘玉碗自不必说,更要寻出那套鎏金舞马衔杯银壶,酒具要用邢窑白瓷越窑青瓷,箸须象牙镶金,匙用犀角嵌宝。」

    「至於膳食…」

    吕用之捻须沉吟:

    「寻常山珍海味不足为奇。」

    「去,传我的话给扬州各大行会:八日内,需备齐猩唇、驼峰、豹胎、鲤尾、鴞炙、猩唇、熊掌、酥酪蝉,这八珍。」

    「猩唇需取岭南活猩猩之唇,以蜜渍之;驼峰要选双峰驼最肥美处,以西域香料腌制;豹胎须是云豹初生未睁眼者,最是细嫩……这些虽难得,但淮南富甲天下,岂能没有?」

    他越说越快,仿佛已看到那极尽奢华的场面:

    「时鲜更要讲究。这会太湖三白已不当季,但还要去弄,白鱼、银鱼、白虾要活运过来。」「大湖的六月黄蟹,虽未到最肥时,但取膏黄最满者,以姜醋菊花酒蒸之。」

    「还有去问问那些海商,有甚奇异水果,有多少要多少!要鲜!」

    「再去寻一些异域菜蔬,什麽崑仑紫瓜、波斯苜蓿都备好,也要让咱们这位吴王见识见识。」「这位也是苦出身,怕也是没见过这些个好的!」

    说完,吕用之哈哈大笑,一众吏员们只敢赔笑。

    「最後就是酒水,这来宾大半都是武人,那吴王更是爱酒之人,所以更不可马虎。」

    吕用之负手踱步,开始报着名录:

    「剑南的烧春、河东的干和葡萄、岭南的灵溪博罗、宜城的九酝,各备十瓮。」

    「再取高昌葡萄酒百坛,要陈年琥珀色的。」

    这会有人忽然说道:

    「最近扬州流行一种叫「五粮液』的白酒,色如清泉,大不一样,要不也备点?」

    吕用之也喝过,据说是蜀地那边做出来的,这几年是挺流行的。

    想了想,吕用之点头:

    「好,你这个提的好!有赏!」

    「五粮液也备十瓮,给吴王他们开开眼界!」

    「他们寿州和我们扬州自不能比,条件还是过於艰苦了!」

    吕用之说完,就开始点报歌舞曲录。

    吃饭无舞乐,那就如吃饭无肉,食之无味!

    「令乐营使挑选最善歌舞的官妓百人,排练新曲《霓裳羽衣》,宴时演奏。」

    「另,从扬州、楚州盐商家中借调崑仑奴、新罗婢各五十人,充作侍者,以显我淮南通海之盛,万国来朝之气象。」

    一名吏员听得咋舌,小心问道:

    「真君,如此花费……是否太过?且八日内要备齐这许多奇珍,恐有不及。」

    吕用之瞥了他一眼,冷笑一声:

    「你懂什麽?这就是让这位吴王看看,我淮南物力之丰,调度之速,绝非他淮西可比!」

    「就算只有八日,我淮南也能顷刻间集天下珍奇於一堂!」

    「这就是我扬州的底蕴!」

    「去办就是,库中钱帛,不要吝惜,若有商家推诿,便说是节度使府徵用,敢有延误,拿办抄家!」吏员们凛然应诺,匆匆而去。

    此刻,吕用之站在原地,仿佛看到十日後归宁宴的盛景。

    到时候,锦绣堂内珍宝罗列,异香扑鼻,歌舞曼妙,高骈与赵怀安对坐其间,看似是主人,其实都是我吕用之操办一切。

    想到这里,吕用之自得不已。

    能打有什麽用?

    等你们这些土锤看到那活取猩唇、生剐豹胎的珍馐,面对娇艳新罗婢捧上的金盘玉液,面对那满堂的珠光宝气、衣香鬓影时,我就不信你们心里不乱。

    你赵大不爱享受,你那帮兄弟,还不爱吗?

    嘿嘿,有些人杀人用刀,有些人杀人用嘴,我吕用之杀人用奇观!

    主意已定,吕用之的脚步加快,直奔大明寺主殿。

    老和尚们,该清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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