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尔刚起床,房间门就被敲响了。
他打开门一瞧,果然是芙罗拉。
芙罗拉也没有废话,开门见山:
“林尔,房子已经租好了,我已经替你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你的白银徽章怎样了?”
“那就太感谢你了,徽章那件事你不用担心,艾莉小姐答应帮我了。”
芙罗拉点了点头,扫了一眼房间内。
“你还有什么行李要搬吗?”
林尔耸了耸肩,他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着,手中只有一口剑。
“已经没有了,我们现在就走吧。”
两人旋即朝着楼下走去。
林尔退了房,向酒馆老板感谢这些天的照顾后,转身离去。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芙罗拉家附近,新租的房子就在隔壁,风格样式都是一致的。
芙罗拉拿出一串钥匙:“这是你家的钥匙,过几天我带你去见下房子的负责人吧,她是公会的执事。”
根据芙罗拉的描述,这一片的房子其实都属于公会。
林尔记下这些后,问道:“房租多少,我先还给你吧。”
他可没有忽略这种细节,芙罗拉到底也是自己的好友,就算她不在意,账还是要算明白的。
芙罗拉:“一个月60麦穗币,本来要120的。我跟她说你也是白银级别后,这才降下一半。”
林尔不由地有些苦恼,道:“你可还真相信我,万一我没弄下来呢。”
芙罗拉:“你不是说了吗,我很相信你。我不觉得你会搞不定这个。”
她的表情十分认真,简直比林尔本人还要有底气。
林尔有些无奈,他突然想起昨天跟加雷斯的相遇,便把加雷斯的请求说了出来,毕竟也跟芙罗拉有关。
至于玫瑰湾什么的,林尔就没有去提了。
芙罗拉听到林尔的话后,秀眉紧蹙,又摇了摇头。
“哼,这花花公子还不死心,我早就是说过,我现在决不考虑恋爱。况且他还是个短生种,简直痴心妄想。”
芙罗拉的态度十分的坚定,她又看了林尔一眼,发现自己说错话了。
“抱歉,林尔,我没有说你。你永远都是我最为珍贵的同伴!”
她说话这语气,就好像一个不注意,自己就会突然嘎了一样。
芙罗拉也的确就是这么想的,因为妈妈的警告,她真怕一不注意林尔就老死了,所以很珍惜现在的每一天。
如果按一百岁的寿命计算,她唯一的同伴林尔,目前只剩下八十多年寿命了。
区区八十多年,这对精灵来说非常短暂。
芙罗拉以前没有在意这种事,但是现在有了林尔这个同伴后,这才明白短生种原来如此短命。
林尔有些感慨,道:“精灵的寿命确实很长啊,少说三百年。”
他还不清楚修为提升能够增寿多少,不过自己选择了长生这条道路,以后应该也会有极长的寿命。
当然,前提是修为能够突破。
芙罗拉:“那是半精灵,纯血精灵千年寿命起步。”
这意思,芙罗拉她应该是纯血精灵。
林尔觉得精灵还真是天地眷顾的种族,不需要修炼,寿命就已经这么长了。
这也难怪芙罗拉不想跟短生种恋爱,寿命上就是无法迈过的一道难关。
这时,芙罗拉道:“林尔,我家已经准备好了早饭,你过来一起吃吧。”
林尔也回过神,答道:“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芙罗拉摇了摇头:“不麻烦,我们现在不是邻居吗?煮一个人的饭也是煮,煮两个人的饭也是煮。”
林尔感觉自己有点被套路了,自从昨天收下了芙罗拉的盒饭后,现在好像全部按照她的节奏在发展。
果然是魔道妖女!
不过精灵饭真好吃。
事到如今,先吃饭吧。
……
林尔吃完早餐过后,想起明天还要跟艾莉约会这件事。
上次艾莉请他吃饭,打扮得十分精致,自己的着装却很随便。
林尔觉得明天还是这样打扮过去,对艾莉多少有些不礼貌。况且她还帮了自己大忙,要求只是区区约会。
他这次约会怎么着也得换身衣服才对,起码也得表示对艾莉的尊重。
不过在异世界购买衣服,林尔着实没有任何经验,随随便便买一件的话,又担心出差错。
这样想着,他不由地把目光放在了芙罗拉身上。
林尔旋即把自己明天要和艾莉约会的事情讲了出来,明确说明了这是艾莉帮他的条件。
芙罗拉沉默了两秒,道:“我就说我没有错,艾莉向你表白了吧。”
他没想到芙罗拉居然还记得这件事。
林尔道:“你记错了,你之前说的是露娜。”
芙罗拉摇了摇头:“我明明说的是艾莉,我们精灵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你不要乱说。”
她现在居然混淆视听,果然非常嘴硬。
不知为何,一刹那,芙罗拉眼底的情绪似乎闪过一丝低落,又似乎是错觉。
林尔关心地问道:“你还好吗?”
芙罗拉抬眼看过来,嗔怒:“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点不舒服,肯定是你混淆视听,明明我才是对的。”
她好像也没有搞明白刚才情绪低落的原因,有些恼羞成怒。
林尔见芙罗拉也没有大碍,也没空跟他拌嘴,道:“你能帮我选套衣服吗?”
芙罗拉见林尔也是为了正事,恢复了正色。
“可以。”
两人旋即朝大街走去,来到了裁缝铺。
这里有少量成品的衣服,也有定制的衣服,一件普通定制毛皮衣就需要72麦穗币。
那些上等的毛皮衣和绸缎衣服,颜色鲜艳,价格高达480麦穗币。这还不是贵族穿的服饰,不然价格只会更贵。
好在林尔最近在卡莱尔那里大赚了一笔,身上还有三百三十坊币,买一件绸缎衣服还是能支付得起的。
林尔在裁缝老板娘手下量完身材后,由芙罗拉给他定了一个精灵游侠风格的款式,通体为金黄色。
游侠袍上半身带着丰富的鸢尾花刺绣,腰间绑着一条黑色腰带。不得不说芙罗拉还是有眼力,定的风格符合人类社会这边的审美。
这套衣服兼具实用性,正式场合可以穿,平日生活和冒险也不影响。
芙罗拉如此评价道:“我觉得金色非常适合你的气质。”
如果能把鸢尾花刺绣换成龙,那就更完美了。
龙,可是帝王之征。
林尔觉得一件衣服不够,又买了一件普通的毛皮衣作为便服换洗。
因为明天就要穿上,他只好向裁缝老板娘加钱,先把游侠袍给赶出来再说。
处理完着装的事情后,林尔总算放心下来。
“祝你明天约会成功。”
芙罗拉恶狠狠的祝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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