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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给老丈人过寿

    “素梅,”林国强握住她的手,“你听我说,咱爸咱妈对你怎么样,你心里有数。

    当初你嫁给我的时候,他们没拦着,没要高彩礼,还倒贴了不少嫁妆。

    这些年咱们过得不好,他们没少接济咱们,这份情,得还。”

    赵素梅不说话了。

    丈夫说得没错。

    她爹妈对她确实好,当初嫁给林国强,家里人都反对。

    只有她爹说了一句“国强这孩子老实,又是个当兵的,不会让你受委屈”。

    虽然这句话后来被证明是个笑话……她受的委屈一点不少。

    但她爹的出发点是好的。

    “再说了,”林国强笑了笑,“我现在挣得多了,五六十块不算什么,你就别心疼了。”

    赵素梅咬了咬嘴唇,终于点了点头。

    十月二十那天,林国强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把店里的事安排好了。

    头天晚上多卤了些肉,让赵素梅的堂弟赵志勇帮忙看半天店。

    赵志勇十七岁,在镇上读高中,周末没事干,林国强给了他两块钱,让他帮忙招呼着。

    然后他换上干净衣裳。

    一件蓝色的卡其布外套,是赵素梅用分家后剩下的布头做的。

    虽然不是新的,但熨得板板正正,看着精神。

    赵素梅穿上了那件新棉袄,头发梳得光滑,扎了两条辫子,在脑后盘起来,用新买的发卡别住。

    林静穿上了红色的小外套和小皮靴,林薇戴上了粉色的小绒球帽子。

    一家四口走在路上,惹得村里人纷纷侧目。

    “哟,国强家的,这是要去哪儿啊?穿得这么齐整。”

    “准备回娘家,给俺爹过寿。”

    赵素梅笑着说,声音里带着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底气。

    老丈人家在隔壁赵家洼,走路要一个小时。

    林国强借了生产队的驴车,把一家人拉过去。

    驴车上铺了干净稻草,又铺了一层旧棉被。

    两个孩子坐在上面,颠颠簸簸的,像坐轿子一样,高兴得直叫。

    林静站在车上,扶着车帮,扯着嗓子唱她在村里学的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林薇坐在被子上,拍着手跟着哼哼,口水流了一下巴。

    赵素梅坐在车上,看着前面的丈夫赶着驴车,背影像一棵笔直的白杨树。

    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安稳。

    到赵家洼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

    老丈人家的院子里已经停了两辆自行车。

    一辆是飞鸽,一辆是永久,都是九成新的。

    那是大姐夫孙建民和二姐夫刘胜利的车。

    赵素梅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

    她知道,大姐夫和二姐夫都到了。

    这两个人,一个是公社的会计,一个是镇上供销社的采购员,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每次见面,他们看林国强的眼神都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那种“我比你强”的眼神,比任何言语都伤人。

    林国强把驴车拴在院门口的槐树上,从车上搬下礼物。

    两条大前门香烟、两瓶洋河大曲、一罐蜂蜜、一包红枣、一袋枸杞、两斤红糖。

    东西不算多,但每一样都是好东西,拿得出手。

    赵素梅看了看那些东西,又看了看林国强,小声说:“国强,要不烟酒拿一样就行,两条烟两瓶酒太破费了……”

    “拿着。”林国强拎起东西,大步走进院子。

    “哎哟,国强来了!”

    丈母娘王桂兰第一个看见他,从灶房里探出头来,手上还沾着面粉。

    她五十岁出头,头发已经花白了,脸上的皱纹像核桃壳一样,但眼睛很亮。

    笑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农村老太太特有的慈祥。

    “妈,给您和爸带了点东西。”

    林国强把礼物放在堂屋的桌上。

    王桂兰一看那两条烟两瓶酒,眼睛瞪大了:“哎呀,国强,你这是干啥?

    买这么贵的东西,得花多少钱啊?”

    “不贵,妈,爸过五十大寿,应该的。”

    “这孩子……”王桂兰的眼圈红了,拉着他的手拍了拍,“快进屋坐,你爸在堂屋呢。”

    堂屋里,老丈人赵德厚坐在太师椅上,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扣子系得整整齐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一辈子在地里刨食,皮肤晒得黝黑,手上有厚厚的茧子。

    但眼神很正,看人的时候不躲不闪。

    “爸,祝您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林国强站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赵德厚点了点头,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落在桌上的礼物上。

    两条大前门、两瓶洋河大曲。

    这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很体面的寿礼了。

    “国强,坐。”赵德厚开口了,声音沙哑但温和,“你最近在做买卖?”

    “是,爸,在镇上开了个小吃店,卖肉夹馍和面条。”

    “生意咋样?”

    “还行,一天能挣个三四十块。”

    赵德厚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

    一天三四十块,一个月就是上千块。

    这个数字,在1980年的农村,足以让任何人动容。

    但他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惊讶,只是点了点头:“好好干,别让素梅和孩子跟着你受苦。”

    “爸放心,不会了。”

    旁边坐着大姐夫孙建民和二姐夫刘胜利。

    孙建民三十出头,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在公社当会计。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毛呢外套,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一个搪瓷茶杯,一副公家人的派头。

    刘胜利比孙建民大两岁,黑脸膛,大骨架,说话嗓门大,在镇上供销社当采购员,手里有点实权。

    平时走南闯北的,见识广,自认为见多识广。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棉夹克,拉链拉到胸口,露出里面一件红色的毛衣。

    那是时下最时髦的打扮。

    两个人的目光在礼物上扫了一眼,又互相看了一眼,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哟,国强,”刘胜利先开口了,嗓门大得像在广播,“发财了啊?两条大前门,两瓶洋河大曲,这一套下来得五六十块吧?”

    “差不多。”林国强在椅子上坐下,赵素梅抱着林薇坐在他旁边,林静靠在他腿上。

    “啧啧,”刘胜利摇了摇头,“以前你来你老丈人家,都是提两斤猪肉一包点心,这次出手这么大方,看来是真发财了。

    听素英说你在镇上开了个店?卖啥来着?肉夹馍?”

    “对,肉夹馍,还有面条卤味。”

    “一天挣三四十?”

    刘胜利的眉毛挑了起来,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信,“你吹牛的吧?我一个月工资才四十八,你一天就挣我大半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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