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整个生产大队都陷入了沉睡。
王超这才猫着腰,从张桂兰家的窗子里翻了进去。
其实刚才从代刚家出来,可那会儿村口的大妈们正围在一块儿,唾沫星子横飞地聊代狗子兄弟俩,他这时候不敢去。
之前在地窖和密室里折腾出一身臭汗,他索性绕到河边洗了个澡,躺在河滩,直熬到11点才敢去找张桂兰。
20分钟后,屋里的小声音终于安静了下来,接着又是一声撕拉,火柴的亮光一下子照亮整个屋子,持续了两秒钟,屋里再次恢复灰蒙蒙。
炕上,张桂兰躺在王超怀里,一脸痴迷的看着比她小三岁吸着烟的小男人。
自从上次两人突破那层关系,她这几天脑海里都是他的影子。
她虽结过婚,生过子,但和她去世的丈夫感情很淡,只能算得上相敬如宾,搭伙过日子而已。
夫妻俩经过媒人介绍见了一次面,然后就成亲,没有心动,也没有喜欢。
但对于王超这个胆大心细的小男人,这两天直接让她沦陷了,一发不可收拾,想到他会笑,到了晚上会期待他会不会来。
“张嫂子,明早天没亮我就进山打猎,后天才回来。”
一根烟吸完,王超这才看着怀里的女人。
“我人都给你了,还叫我张嫂子,没人的时候叫我阿兰。”张桂兰撒娇的在他胸口他捶了一下。
“嘿嘿,好”。
“别闹了,你明天要早起进山,现在已经很晚了,赶紧睡,进山要多加小心,我可不想我刚有第二个男人就离我而去。”
“放100个心,我可不是那两个狗杂种。”
……
凌晨四点多,王超一身汗味地从窗户口跳了出来。
虽说眼下正愁着凑钱买房,他还是塞给张桂兰两张大团结和几张票。
还特意嘱咐,让她白天别去挖那没滋没味的野菜,带着小丫头去镇上公社逛逛。
刚摸回家,母亲刚好起床,正围着灶台给他热肉包子。
看来老太太是听了他的劝,就连装米柜子的钥匙都交给了母亲,她不管了。
“哎哟喂,你怎么一身汗味?”
“我师傅住在山里头,这不一路跑回来的嘛,可不就一身汗。”
“赶紧去冲个凉,把这身衣裳换下来,等我给你搓搓。”
她是怕王超把新衣服糟蹋了,毕竟现在是有正式工作的人,出门在外的,形象可得板正点。
“娘,衣裳我这就换,可现在都快五点了,等你的包子热好,我进山就晚了。”
“你给我打两壶开水就行,放心,进山我有辙,饿不着。”
说罢就钻回屋里,麻溜地换了身粗布衣裳。
昨天刚缝好的被子,已经被母亲用粗绳子捆得结结实实的,直接往背上一背就行,到了外面,直接收入葫芦空间。
母亲看着他扛着被子出来,眼圈有点红。
“都是娘拖累了你,下次我再早点起来。”
王超赶紧凑过去,在母亲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笑着说:“娘,你这叫啥话?下次我进山,你可千万别起早给我做饭,真的!我走啦!”
说完就撒丫子往门外跑。
“这臭小子!”
母亲抬手摸着被他亲过的地方,看着儿子一溜烟儿跑没影的背影,嘴里嗔怪着,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心里头甜得跟揣了块糖似的。
这次进山,王超直奔上次猎傻狍子的那条小溪,去看看有没有新的野猪脚印。
这段路得走俩小时,必须得七点前赶到。
要说这他的运气,那真是逆天得没边,离小溪边还有一百来米,远远就瞅见个黑黢黢的大家伙正低着头在溪边喝水。
赶紧一猫腰,钻进旁边的灌木丛里,连大气都不敢喘,就怕惊着这大家伙。
这时候才六点四十,天刚蒙蒙亮,隔着百米远也瞧不清全貌,可光看那敦实的体型,少说也有三百斤。
从葫芦空间里把枪放了出来,端起四倍镜一瞅,当时眼睛就直了。
好家伙,竟是一头体型硕大的梅花公鹿。
那头上的鹿角枝杈分明,长得老长,就这一对角,送药材收购站少说能换一百多块!
更值钱的还那鹿鞭,泡酒喝了,保管男人腰杆儿直溜,力气足,简直是男人的加油站。
虽说以毛瑟步枪的威力,这个距离也能一枪撂倒它。
梅花鹿肉的价钱比不上青羊肉,但也比野猪高出好大一截,他可不想冒半点儿风险。
虽说枪上装着四倍镜,可他还没来得及校准刻度。
他决定再往前爬个五十米,到时候不用瞄准镜,也能稳稳一枪爆头。
麻利地拆下四倍镜,端着枪开始往跟前挪。
才爬了30米,愣是用了整整两分钟。
每往前挪一下,都跟踩在棉花上似的谨慎。
原本还想再爬二十米,可眼下情况容不得他再等。
那头梅花鹿已经喝饱了水,慢悠悠地抬起头,转身就要往林子里走。
“砰!”
一声枪响划破清晨的山林。
子弹精准地钻进了梅花鹿的脑袋,那三百多斤的庞大身体应声倒地,四条腿蹬了两下就没了动静。
要是刚才只打中身子,这鹿指不定能跑出几里地,非得血流干了才会倒下。
看着倒在溪边的梅花鹿,王超嘴角忍不住往上扬,端着枪就撒丫子冲了过去。
“哈哈!发财了!”
盯着眼前这头壮实的梅花鹿,他乐得直接笑出了声。
掏出匕首先给鹿放血,等放血的同时,他还笑眯眯的取下鹿鞭,最后再用柴刀砍下那鹿角。
虽说他打猎的本事不赖,可要说句实话,他还算不上个合格猎人。
山里好多值钱的稀罕玩意儿他都认不全,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不少好东西。
把所有部位一股脑收进葫芦空间,有这头鹿打底,这趟进山不慌了。
靠在树干上歇了半个小时,才慢悠悠地沿着溪流找起野猪拱过的新痕迹。
找了快一个小时,还真让他着了新踪迹。
看痕迹像是一头带崽的母猪,从小猪的脚印判断,小黄毛也就十多斤重,正是野猪肉最香的时候。
母猪带着小猪崽跑不快,在林子里追了三个小时,就瞅见了它们的踪影。
这头母猪不算大,撑死也就一百八十斤。
可它带的崽不少,足足有六头。
最大的一头差不多二十斤,最小的也就十来斤,黄黄的毛看着就嫩。
还是老法子,朝着野猪大喊一声,吸引了母猪的注意,随后噌噌噌爬上旁边的大树。
如今有了手枪,这六头小猪崽可不能用毛瑟步枪打。
这手枪还是头一回用,一个弹夹十二颗子弹,他愣是打了十一枪才把六头小猪崽全部撂倒。
母猪看着崽子们全没了气,跟疯了似的拼命往树上撞,那股子狠劲儿比公猪还猛。
最后一声枪响比之前的都脆,等母猪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动了,才背着枪溜下树。
把野猪都收拾妥当,找了棵阴凉的大树,从葫芦空间里摸出前几天买的冰棍,啃了两根降降温,又吃了两个包子垫肚子。
虽说年轻力壮,可昨晚上折腾了大半夜,今早又赶路又追野猪,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
这会儿他困得眼皮子直打架,浑身骨头都透着累。
可深山老林里没个靠谱的山洞,他哪敢闭眼睡觉。
只能拖着沉重的双腿,强打着精神在林子里走走停停,指望再碰着点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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