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点。陆公馆客厅的大座钟准时敲响。
依萍推开二楼卧室房门,顺着实木楼梯往下走。
王雪琴正在指挥佣人摆放早餐,听见脚步声,转头一看,立刻满脸堆笑迎上楼梯口。“依萍,这身衣服可真衬你!我就说百货公司那件最贵的红马甲必须得买,看看这精气神!”
依萍没有接话,径直走到一楼。她今天换上了王雪琴昨天下午刚买回来的骑马装。纯白色翻领衬衫扎进裤腰,外面套着剪裁极好的大红色短款马甲。下半身是一条笔挺的黑色马裤,脚上蹬着一双锃亮的小牛皮长筒靴。
原本及肩的短发被她利落地梳在脑后,用一根黑色皮筋扎成高马尾。没有涂脂抹粉,没有佩戴首饰,浑身上下透着极其干练的狠劲。
陆振华正坐在沙发上翻看早报,嘴里叼着一根刚点燃的古巴雪茄。
听见动静,陆振华漫不经心抬起头。
视线落在依萍身上那一瞬间,他整个人僵在原处。嘴巴微张,叼在嘴里的雪茄一歪,滚烫的烟灰直接掉落在真皮沙发上,烫出一个焦黑的洞。
他连看都没看一眼那烫坏的沙发,眼睛死死盯着走下楼梯的女儿。
这身穿戴,这昂首挺胸的做派。
陆振华脑子里轰地炸开。四十多年前,在南京的大街上,萍萍就是穿着这样一身红色的骑马装,扬起马鞭在街上策马奔腾,直接撞进他心里。
不光是萍萍。
依萍那走路生风的架势,那看人时直来直去的视线,根本不是大家闺秀的柔顺。那是他陆振华年轻时,在东北冰天雪地里单枪匹马闯山头时的底色。
这丫头骨子里,装的全是他陆振华的血性。
尔豪今天恰好早起,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走廊走过来,看到依萍的打扮,愣了一下,刚想开口说两句酸话,被陆振华一个极度严厉的眼神扫过,吓得赶紧闭上嘴。
“爸,看够了吗?”依萍走下最后一级台阶,站在沙发前。她瞥了一眼沙发上的黑洞,语气平淡,“赶紧吃饭,我肚子饿了。”
陆振华猛地回过神。老脸难得红了一下,赶紧把雪茄摁灭在烟灰缸里,站起身干咳两声掩饰过去。
“走。”陆振华大步朝门外走去。
司机小刘早早把黑色小汽车停在大门口。看见两人出来,赶紧拉开后排车门。
车子驶出法租界,直奔郊区跑马场。
车厢里很安静。陆振华从上车开始就不断用余光去瞟依萍。他这个老父亲今天算是彻底开了眼。
回想家里那几个儿女。尔豪穿上西装人模狗样,一遇到事就腿软退缩,骨子里是个怂包。梦萍一天到晚就知道烫头发买进口裙子,脑子里全是浆糊。如萍那副缩头乌龟、整天哭哭啼啼的德行更是让他看一眼就烦躁。
只有旁边这个从小在弄堂里长大的女儿,手段狠辣,脑子清醒,简直是他年轻时候的翻版。
“你以前在弄堂,文佩怎么管你的?”陆振华忍不住开口问。
依萍看着窗外倒退的街景,连头都没回。
“管我?她忙着拿你的钱去补贴外人。”依萍嗤笑出声,“她天天只在我面前哭穷,在其他人面前装伟大。我能活到今天,全靠我自己命硬。”
陆振华听得一阵火大。这个傅文佩,拿着老子的钱去养别人,对依萍倒是一副尖酸嘴脸。
“以后不用理那边的人,死活与陆家无关。”陆振华拍了一下大腿,“今天爸教你骑马。学会了,我在这马场给你长期包一匹好马,想要哪匹自己挑。”
一个多小时后,汽车在郊区跑马场外停下。
场地极大,草皮平整,外围一圈足有两公里长。马场里养的都是西洋进口的高头大马,平常来的都是洋人和非富即贵的商贾。
陆振华带着依萍直奔马厩。
马夫满脸堆笑迎上来,点头哈腰地牵出几匹温顺的小马驹。
“陆先生,昨天您交代要带千金来骑马。您看看这几匹,性格最好,跑得慢,最适合千金大小姐们初学,绝对不会摔着。”马夫极力推荐。
“滚开!”陆振华很不耐烦,一脚踢开马厩的门栅栏,“我陆振华的女儿,骑这种软绵绵的废马?把你们这里最烈最高的大马牵出来!”
马夫吓了一跳,看了看依萍娇艳的打扮,心里直犯嘀咕,赶紧跑到最里面的隔间。
不一会,他牵出一匹浑身漆黑、足有一人多高的纯血黑马。
那马脾气极暴,刚牵出来就猛甩脑袋,打着响鼻,马蹄在地上烦躁地刨着土,几个想要靠近的马夫都被它逼退。
“就它了。”陆振华看着黑马,非常满意,转头看向依萍,“敢不敢上?”
依萍根本没接话,大步走过去。
她前世为了配合研究治疗马匹病毒性传染病,她在西南某军马场待过整整一年。加上原身在东北本就学过骑马,有肌肉记忆,骑这种烈马,对她来说根本不需要第二回教。
她走上前,一把从马夫手里夺过缰绳。
马夫大惊失色:“大小姐,这马认生,踢死过人!”
话音未落,依萍左手抓住马鬃,左脚稳稳踩进马镫。
那匹黑马感觉到陌生人靠近,立刻扬起前蹄想要发作。
依萍看准时机,腰部猛地发力,右腿在空中划出一道极度利落的弧线,直接骑跨在马背上。在黑马前蹄落地的瞬间,依萍双手狠狠一勒缰绳,两条腿死死夹紧马腹。
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拖泥带水。
黑马吃痛,直接安静下来,原地踏着碎步,彻底被制服。
站在旁边的陆振华当场看呆。他准备亲自扶一把教几个基本动作。结果这丫头一套连招上马,比他当年手底下的老兵还要熟练果断。
“你这手哪学的?!”陆振华瞪圆了眼睛。
“以前在东北不是学过吗,后面在霞飞路看过洋人骑。”依萍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着他,语气极其镇定,“腰部发力,掌握平衡。这东西和骑自行车没有本质区别。”
陆振华心脏狂跳。这就是天赋。这就是打仗的料子。
周围几个散步的洋人和富商,看到一个穿着红马甲的年轻女孩轻而易举驯服了马场最烈的黑马,纷纷停下脚步,满脸震惊地指指点点。
还没等陆振华反应过来,依萍已经一夹马肚子。
“驾!”
黑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化作一道黑色闪电直接冲上跑道。
风声在耳边呼啸。依萍上半身微微前倾,完美贴合马背的起伏节奏。跑道上的风刮过脸颊,掌控速度的感觉让她紧绷了几天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
她在马背上跑得极快。两圈跑下来,不但没有半点慌乱,反而越跑越稳,过弯道的时候连减速的动作都没有。
陆振华站在围栏边,手里的马鞭抓得死紧。
他看着马背上的那抹红色身影,激动得浑身发抖。
这才是我陆振华的女儿!这才是能接得住我全部底牌的种!
“痛快!”陆振华大吼一声,转头对马夫喊道,“把我的马牵过来!”
十分钟后,陆振华骑着一匹棕色高头大马冲上跑道,跟在依萍身后狂追。父女俩在马场上撒开欢跑。陆振华大声笑骂着让依萍慢点,依萍充耳不闻,反而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跑得更快。
一红一黑两道身影在宽阔的草地上纵情驰骋,把周围那些慢慢吞吞遛马的权贵甩得老远。
跑了三个多小时。依萍勒紧缰绳,马匹稳稳停在马厩前。她利落地翻身下马,把缰绳甩给还在发呆的马夫。
陆振华气喘吁吁地骑马赶过来,翻身下马后直接走到依萍面前,重重拍了拍她的肩膀。力气极大,震得依萍微微皱眉。
“痛快!老子这几年在上海,骨头都快软了,今天总算活过来一回!”陆振华大笑出声,胸膛剧烈起伏,“你比那几个废物强出十几条街!”
依萍拿起毛巾擦了擦手上的汗:“马骑完了。下午干什么?”
“下午?”陆振华止住笑声,脸上的表情收敛,换上属于东北黑豹子的肃杀,“吃饭。吃完饭,去马场后山的私人靶场。”
陆振华压低声音,每一个字都咬得极重。
“爸教你打真的。我要看看,你握枪的手,稳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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