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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章 盛大的血色婚礼

    三月三,上巳节。宜嫁娶,宜出行,宜……见血。

    太医院的正堂今日被改造成了一座金碧辉煌、却处处透着诡异气息的喜堂。数百根儿臂粗细的“龙凤红烛”在巨大的铜鎏金烛台上疯狂燃烧,将原本应该昏暗的大厅照得纤毫毕现,甚至连横梁上积年的一层浮灰都看得清清楚楚。

    但这光亮并不让人觉得温暖。烛火在并未关严的门缝风中剧烈跳动,拉出的影子像是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鬼魅,在朱红色的墙壁上疯狂扭动。

    空气里不仅有陈年的女儿红酒香、从尚宫局特批下来的苏合香,更隐藏着一股子即便是最浓郁的熏香也压不住的、类似于硫磺混合着油脂的刺鼻味道。那是杀人兵器特有的味道,是陈越专门为今天的“客人们”准备的“佐料”。

    满堂宾客,座无虚席,却鲜有真心的笑声。

    左首第一排,司礼监掌印太监李广穿着一身几乎有些逾制的大红织金蟒袍,手里端着一个成化年的斗彩茶杯。他的手很稳,稳到杯盖和杯沿之间没有发出哪怕一丝碰撞的脆响。但他那双总是眯缝着的三角眼,却像是雷达一样,每隔三息就会扫视一次大门口,那种警惕如同是一只护食的老猫。他身后的四个贴身小太监,袖子都比平日垂得低了三寸,那是里面藏着短弩和袖箭的特征。

    右首,则是朝中的清流领袖、各部尚书,以及那几位被陈越“黑泥”营销套牢了的豪商巨贾。他们的表情很精彩,有人在窃窃私语讨论新郎官到底得罪了多少人,有人则盯着门口,似乎在期待一场即将上演的好戏,更有人——比如赵大富,已经把额头上的冷汗擦湿了两块手帕。

    而在正中央,充当司仪的,是身高九尺、如同铁塔般的张猛。

    他今天穿着一身并不怎么合体的、稍微有些紧绷的大红吉服。那缎面下的肌肉像是随时会把衣服撑爆的岩石。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左臂,那里并没有自然的下垂,而是呈现出一种略显僵硬的微曲状态。宽大的袍袖之下,不仅鼓囊囊的,还偶尔传出一两声极轻微的“咔哒、嘶嘶”的声响——那是液压管在充能时的低吟。

    “吉时……已到!”张猛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得震落了房梁上的一撮灰。

    “且慢——!”

    一声尖锐、高亢,带着故意拖长的戏腔,像是一把钝了口的锯子,猛地切断了喜堂内的鼓乐声。

    “南昌福王府,驻京大总管,胡三爷到——!贺礼:极品和田‘血沁’玉如意一对!”

    门口的帘子被人粗暴地掀开。

    一个身穿黑色锦缎长袍、颧骨高耸、留着两撇八字胡的中年男人,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他的身后并没有跟着随从,孤身一人,却走出了一种千军万马的嚣张气焰。

    他手里托着一个铺着红绸的楠木托盘。托盘中央,摆放着两柄通体呈现出暗红色、雕工繁复精湛的玉如意。

    陈越坐在主位上,并没有起身。他今日一身大红喜袍,衬得脸色如玉,手里甚至还漫不经心地剥着一颗太后赏赐的花生。他的目光透过人群,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落在了那两柄玉如意上。

    “不对劲。”

    陈越的瞳孔微微收缩,大脑中迅速构建出图像。

    “和田玉质地温润,光泽内敛。但这东西……在烛光下竟然有反光点?而且那红色……不是矿物质的沁色,那更像是流动的液体被封在了半透明的壳子里。生物质感……这东西是活的!”

    胡三爷根本没理会两旁官员的侧目,径直走到主位桌案前三步处停下。

    “陈大人,恭喜了。我家王爷远在南昌,不能亲自前来讨这一杯喜酒,甚是遗憾。特命小人送来这对‘双蛇献瑞’如意。”胡三爷皮笑肉不笑,脸上的横肉都在抖动,“这可是王爷从南洋重金求来的宝物,寓意着……新人如蛇缠绵,子孙绵延。”

    他故意在“双蛇”二字上加重了语气,眼中闪过一丝毒辣。

    “哦?”陈越把剥好的花生扔进嘴里,嚼得嘎嘣脆,甚至没正眼看他,“王爷有心了。只是这东西看着有些‘躁动’,怕不是一般的玉吧?”

    “大人好眼力。”胡三爷狞笑一声,手指在托盘底部的一个暗扣上轻轻一弹。

    “啪嗒。”

    机关触发。

    托盘上那层红绸突然向下一陷。

    “嘶——嘶——”

    两道极细微、但在安静的大堂里却格外清晰的声音响了起来。

    那不是机关声。那是真正的生物吐信声!

    众目睽睽之下,那两柄原本坚硬无比的“玉如意”,表面突然像是受热的蜡油一样开始极速软化、融解。那根本不是玉,那是一层用特殊的树脂和某种休眠剂凝固而成的外壳!

    随着外壳的崩解,两条拇指粗细、通体赤红如血、脑袋呈现出标准三角形的小蛇,猛地从束缚中弹射而起!

    “红线腹!”坐在陈越左侧的一位精通药理的太医惊呼出声,“南洋剧毒!触之即死!喷出的毒雾能烂人眼!”

    两条毒蛇张开嘴,毒牙尖端闪烁着幽蓝的光,像是两道红色的闪电,直奔陈越的咽喉和面门!距离不到三尺!

    “啊!!”宾客中胆小的已经吓得钻到了桌子底下。

    李广手中的茶杯直接被他捏碎了,但他来不及救援。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陈越依然坐在椅子上,甚至连那个嚼花生的动作都没有停顿一下。

    因为有一只手,比蛇更快。比闪电更猛。

    “敢在俺大哥婚礼上玩虫子?给俺——碎!!”

    一直如同门神般站在陈越身后的张猛,突然暴喝一声,声音震得离他最近的一个官员耳朵嗡嗡直响。

    他的左臂——那个一直隐藏在宽大喜服袖子下的手臂,以一种不符合人体关节灵活度的角度,猛地探出。

    “咔——嗤——”

    那不是肌肉发力的声音。那是金属齿轮咬合、高压油管瞬间注油、强力弹簧释放动能的机械轰鸣声!

    那只被钢铁包裹的大手,在空中拉出了一道残影。

    它没有去挡,而是精准地、如同液压钳一般,一把凌空抓住了那两条还在半空中飞行的毒蛇!连同那些还没完全融化的树脂残渣,全部攥在了一起!

    “吱——!!!”

    毒蛇发出了最后一声凄厉的惨叫,它们试图扭头去咬那只手,但它们的牙齿咬在黑沉沉的冷锻钢甲板上,直接崩断了。

    紧接着。

    “崩——!!!”

    一声沉闷的、类似于岩石被粉碎机吞噬的爆响。

    张猛的麒麟臂发动了。

    肘部的液压助力瞬间输出了一千斤的握力。

    在那只巨大的黑色铁拳掌心里,什么剧毒、什么骨头、什么树脂,在这一握之下,没有丝毫悬念,统统被碾成了最细微的齑粉和肉泥。

    鲜血混合着树脂粉末,顺着铁拳的指缝,像是一滩烂泥一样流了下来,“滴答、滴答”地落在胡三爷那双昂贵的粉底皂靴上。

    胡三爷的笑容彻底僵在了脸上。他的嘴巴张大,眼珠子像是要掉出来。他见过无数高手,但从未见过有人能徒手捏爆这种特种材料包裹的活物!这……这他娘的是人手?!

    大堂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张猛那只机械手在缓缓松开时,关节发出的“嘎吱”复位声。

    “哎呀。”陈越终于咽下了那口花生,拍了拍手上的皮屑。

    他抬起头,那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却毫无温度地看着面如死灰的胡三爷。

    “胡大总管,看来王爷这礼……送得不太结实啊。这才刚到地儿,就碎了。不吉利,真是不吉利。”

    陈越站起身,慢慢走到胡三爷面前,伸出手,十分体贴地在胡三爷的肩膀上拍了拍。

    “不过没关系。我这人不在乎虚礼。

    张猛,把手擦干净。别脏了胡大总管这一身好皮。这皮……我看还有点用处。”

    “好嘞!”张猛咧嘴一笑,那张满是横肉的脸比恶鬼还吓人。他直接把那只沾满了毒蛇血肉烂泥的铁手,在胡三爷那件名贵的黑色锦袍胸口上,狠狠地抹了两把。

    胡三爷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上。他知道,这梁子结下了,而且对方手里……有真家伙。

    ……

    胡三爷被几个如狼似虎的卫勤兵像是拖死狗一样拖了下去。地上的血迹还没干,第二位“恶客”就迫不及待地登场了。

    “山西晋商八大家之首,乔家家主到——!贺礼:陈年五十年份汾酒百坛!另赠……足金两万两!”

    这声音喊得震天响,充满了金钱的铜臭味。

    乔家主是个满面红光、肚子大得像怀了双胞胎的胖子。他今天穿得很有讲究,里面是一件天青色的软烟罗长袍,外面却极其骚包地罩着一件金光闪闪的马甲。

    懂行的人一眼就看出来,那是“金丝软甲”。用极细的纯金丝线和天蚕丝混编而成,号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价值连城。

    乔胖子身后跟着四个挑夫,抬着两大筐沉甸甸的金元宝。那金灿灿的光芒晃得人眼晕。

    他手里端着一个足有海碗大小的纯金酒樽,里面的酒液琥珀色,满溢而出,散发着一股极其浓郁的异香。

    “陈大人!恭喜恭喜啊!”乔胖子走路带风,身上的肥肉乱颤,脸上挂着商场上那种油腻的假笑,“乔某是个粗人,不懂什么规矩。就知道这大喜的日子,男人得喝酒!这酒是乔某从地窖里挖出来的,珍藏了五十年的‘醉仙酿’!

    听说大人是神医?但这酒,专治各种心疾,也能让人……忘忧。来,大人,赏个脸?这可是咱们山西的规矩,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乔某人!”

    他把那个巨大的酒樽直接怼到了陈越的鼻尖下。

    那股酒味里,混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甜杏仁味和麻药味。

    “醉仙酿”,在江湖黑话里,就是下了高浓度“蒙汗药”或者“软筋散”的代名词。而且这乔胖子既然敢来,显然是有恃无恐,他那件金丝甲就是护身符,不怕陈越动手。

    陈越微微一笑,既没接酒,也没推辞。他只是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推开了酒杯。

    “乔老板盛情。但这规矩嘛,入乡随俗。我是个怕老婆的人。”

    陈越转过身,冲着后堂拍了拍手。

    “这第一杯酒,理应由内子来敬。”

    屏风缓缓拉开。

    全场的呼吸在那一瞬间停滞了。

    赵雪在喜婆的搀扶下,缓缓走了出来。

    她一身大红的凤冠霞帔,那是皇后御赐的,华贵无双。头上盖着绣着金凤的红盖头,遮住了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但这丝毫没有减损她的魅力。相反,那种若隐若现的神秘感,加上她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清冷孤傲,让这满堂的庸脂俗粉瞬间失色。

    她手里捧着一个精巧的银制酒壶。那是个“鸳鸯壶”——双胆设计,通过转动壶盖上的宝石,就能倒出两种完全不同的酒液。

    “乔老板,远道而来,这杯酒,妾身敬您。”赵雪的声音隔着盖头传出来,清冷如冰泉,没有一丝新嫁娘的羞涩,反而带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

    乔胖子眯着眼,打量着赵雪的身段,眼中闪过一丝猥琐。他仗着自己穿着金丝甲,又有海鬼的残党在暗中撑腰,胆子肥得很。

    “哎哟,既然是新娘子敬酒,乔某哪敢不喝?”他故意把那个金酒樽往前一送,另一只肥厚的手掌却伸向了赵雪托着酒盘的手,想要趁机摸一把,“不过这酒太重,要不乔某帮夫人扶一把?”

    这赤裸裸的调戏,让在座的不少官员都皱起了眉。

    找死。

    就在乔胖子的脏手即将碰到赵雪手背那一层细腻如瓷的肌肤的一瞬间。

    赵雪掩在宽大喜袖中的手指,极其隐蔽地、快速地在酒盘底部的某块“黑石薄片”上摩擦了一下。

    她在做梦吗?不。

    她在调用自己那个已经发生异变身体里的能量。经过在太医院里反复的“人体导电实验”,她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已经适应了那种高压电流的冲刷。在情绪激动或者有意控制下,她的生物电场能瞬间达到一个恐怖的峰值。

    她的指尖,闪过了一道极微弱的、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静电火花。

    “滋——”

    赵雪没有躲。她的手指反而微微迎了上去,直接碰到了乔胖子手里那只——纯金打造的酒樽。

    金,是最好的导体。比铜还好。

    而那只酒樽,被乔胖子死死地攥在手里。他的手汗湿漉漉的,更加强了导电性。而他的身上,正穿着那件引以为傲的、连着皮肤的——全金属金丝软甲。

    这就是一个巨大的人体电路!

    “走你。”赵雪在心里冷冷说道。

    电流释放。

    “啊啊啊啊啊啊!!!!!”

    一声足以把房顶掀翻的惨叫声,从乔胖子的喉咙里炸了出来。

    那股电流虽然不足以致死,但它是瞬间的高频脉冲!

    电流顺着酒杯进入手臂,然后瞬间扩散到了那件金丝甲上。金丝甲紧贴着他的胸腹背脊,就像是一张通了电的巨网,瞬间包裹住了他的全身!

    他在原地跳起了一种极其诡异、极具节奏感的舞蹈。

    全身的肥肉都在高频电流的刺激下剧烈痉挛、抖动,像是在跳迪斯科。他的手脚不受控制地乱舞,头发都根根竖了起来,冒着青烟。

    “哐当!”

    手里的金酒樽被他狠狠甩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道抛物线,准确无误地砸在了旁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杨继脑门上。

    “哎哟!”杨御史惨叫一声,捂着脑袋倒了下去,满脸是血。

    “噗通!”

    乔胖子抽搐了足足十秒钟,终于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浑身冒着烤肉味,硬邦邦地倒在了地上。

    全场愣住了。死一般的寂静。

    谁也没看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也没动手啊?怎么摸了一下就抽了?

    “噗嗤……”

    不知道是谁先忍不住了,笑出了声。紧接着,一阵哄堂大笑爆发出来。

    “哈哈哈哈!乔老爷这是太高兴了吧?高兴得都抽过去了!”张猛拍着大腿狂笑,眼泪都出来了,“这舞跳得好!比那天桥底下跳大神的还带劲!这就是传说中的‘开心舞’吧?”

    陈越忍着笑,走上前,揽住赵雪的肩膀,将她护在怀里,然后对着地上的乔胖子拱了拱手,一脸的关切。

    “哎呀,乔老板,您这是怎么了?是不是见到内子太过激动,旧疾复发了?

    我就说嘛,人一胖,就容易得心脑血管病。您这酒也别喝了。来人!把乔老爷抬下去!用冷水泼!别让他‘乐’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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