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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暗中的注视

    洪武三年,三月

    应天府,太常寺外街角。

    初春的微风拂过京城的青石板路,带来了一丝暖意。

    但林默却觉得,这风刮在脖子上,比腊月的白毛风还要割人。

    自从二月二先农坛的那场春祭之后,他感觉好像自己被盯上了。

    最先引起林默警觉的,是太常寺斜对面那个卖大碗茶的茶摊。

    茶摊老板是个瘸腿的老翁,平时生意清淡,多是些路过的苦力歇脚。

    但从半个月前开始,茶摊上多了一个常客。

    那是个穿着青色布衫的中年汉子。

    每天辰时准点来,要一壶最便宜的高末,能在长条板凳上坐整整一天。

    他从不跟旁人搭话,眼神看似在看街边的杂耍,但只要太常寺的大门有人进出,那汉子的目光就会自然地扫过去。

    特别是林默出来倒垃圾或者提水的时候,那种被毒蛇锁定的黏腻感,会让林默背后的汗毛瞬间立起来。

    除了茶摊的青衫汉子,还有一个人。

    那是每天散衙后,林默回城南小院必经的一座石桥。

    桥头原本是个算命瞎子的地盘。

    十天前,瞎子不见了,换成了一个卖粗布的货郎。

    那货郎挑着两个大竹筐,里面堆着些寻常的灰布和蓝布。

    但他叫卖的声音中气十足,根本不像个为了生计奔波的底层商贩。

    更要命的是,林默有一次路过时,余光瞥见那货郎正在整理布匹。

    那双宽大的手掌上,虎口和食指内侧,有着厚厚的老茧。

    亲军都尉府的检校。

    老朱养在暗处的恶犬。

    连续半个月,天天如此。

    此时,茶摊上的青衫汉子正端着茶碗,隐蔽地注视着正在院子里擦拭青铜鼎的林默。

    青衫汉子的眉头微微皱起。

    他干检校这一行快十年了,盯过贪官,盯过逆党,也盯过那些表面清高实则满腹牢骚的酸腐文人。

    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

    在这半个月的监视记录里,这个叫林谨之的九品赞礼郎,简直无趣到了让人想要发疯的地步。

    他没有朋友,没有嗜好。

    下衙后从不去酒楼,更不去秦淮河畔。

    不买书,不写诗,不访友。

    青衫汉子甚至怀疑,如果把这人扔在院子里没人管,他能拿着那块抹布把青铜鼎擦得底朝天。

    “这简直是个活王八。”

    青衫汉子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将碗里的苦茶一饮而尽。

    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向上面写汇报册子。

    总不能写:林谨之今日擦了三遍桌子,去了两次茅厕,步幅与昨日分毫不差吧?

    上面那位看到这种册子,怕是会直接把砚台砸在他的脸上。

    太常寺内,林默端着水盆走向后院。

    他知道外面的眼睛还在看着。

    但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没有解开。

    这些人,到底是在例行监视整个太常寺的所有官员,还是已经精准地锁定了他林默一个人?

    毕竟之前出了王景的大案,老朱对太常寺加派人手盯梢,也是说得过去的。

    为了苟命,绝不能靠猜。

    必须实锤。

    林默决定进行一次风险极低、但足够试探出真相的测试。

    三月十五日,傍晚。

    散衙的梆子声敲响。

    林默像往常一样,最后一个锁好甲字库的门,慢吞吞地走出太常寺。

    他没有顺着往常那条直奔城南的街道走。

    而是在第一个路口,自然地拐了个弯,向着城西的杂市走去。

    这是他这半个月来,第一次改变路线。

    林默的步伐依然平稳,表情木讷。

    但他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他为这次路线变更准备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今天早晨出门前,他故意将家里唯一一口用来盛咸菜的粗瓷小碗碰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他甚至把碎片仔细地归拢在灶台上,确保任何潜入他家搜查的检校都能看到。

    他现在的行为逻辑是:家里的碗碎了,必须买个新的。

    而城西杂市的瓷器摊,比城南的要便宜两文钱。

    为了两文钱绕远路,这符合他清贫且抠门的人设。

    城西杂市人声鼎沸。

    卖菜的、卖柴的、打铁的,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

    林默混在人群中,不紧不慢地走着。

    他的目光直视前方,绝不四处乱瞟。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来到了杂市的边缘。

    前方不远处,就是卖粗瓷海碗的地摊。

    就在这时,林默的余光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在瓷器摊斜对面的一个破旧牌坊下。

    两个大竹筐放在地上。

    一个穿着灰褐色短打的货郎,正拿着一块抹布,有一下没一下地掸着筐里的粗布。

    正是那个原本应该在城南石桥头卖布的汉子!

    实锤了。

    林默的心脏在胸腔里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应天府这么大,一个卖布的摊贩,怎么可能如此巧合地在同一时间,跨越了小半个京城,刚好出现在他临时改变的路线前方?

    不是在盯太常寺。

    就是在死死地盯着他林谨之!

    老朱的目光,已经精准地落在了他这个九品芝麻官的身上。

    林默强压下心头的惊骇。

    径直走到那个瓷器摊前,蹲下身。

    “掌柜的,这碗怎么卖?”

    林默指着一摞有些瑕疵的粗瓷海碗,声音干涩。

    “六文钱一个,概不还价。”摊主是个胖大婶,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林默拿起一个碗,翻来覆去地看。

    用手指敲了敲碗沿。

    “这碗底都有些不平了,釉色也不均,五文钱卖不卖?”

    “买不起别摸!去去去,六文钱已经是贱卖了!”胖大婶翻了个白眼。

    林默毫不气馁,放下这个,又拿起另一个。

    “这个边缘有个小缺口,掌柜的,我大老远从城南走过来,诚心买,五文钱,我拿走。”

    林默就蹲在那个摊位前。

    为了那一文钱的差价,跟那个胖大婶足足磨了半个时辰的嘴皮子。

    他表现出了一个底层穷酸小官真实的一面:吝啬、固执、为了蝇头小利不厌其烦。

    斜对面的牌坊下。

    那个卖布的检校看着这一幕,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两下。

    他在心里翻江倒海地骂娘。

    上面交代下来,说这个林谨之在先农坛御前唱礼时表现得异于常人,极有可能身怀绝技、深藏不露。

    让他死死盯住,看看此人私下里会去见什么大人物,或者有什么秘密结社。

    结果呢?

    自己扛着这两筐死沉的破布,一路狂奔抄近道跑到城西。

    就为了看这个九品官为了省一文钱,蹲在地上跟一个泼妇吵架?

    深藏不露?

    这分明就是个穷酸入骨的铁公鸡!

    “成交!五文钱拿走拿走!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遇到你这么个抠门的官爷!”

    胖大婶最终败下阵来,一把夺过林默手里排出的五枚铜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

    林默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带着微小瑕疵的粗瓷碗揣进怀里。

    “多谢掌柜的。”

    他憨厚地笑了笑,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

    转身,踏上回家的路。

    在路过那个布摊时,林默的步伐不快不慢。

    他甚至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往检校的方向瞥一眼。

    回到城南偏僻的小院。

    推开门,插上顶门棍。

    林默将那个五文钱买来的粗瓷碗放在桌子上。

    屋子里没有点灯。

    他在黑暗中坐了下来,双手用力地搓了搓有些僵硬的脸颊。

    危险。

    极度的危险。

    虽然今天的试探,自己用抠门和无趣暂时敷衍了过去。

    但这并不代表检校会就此撤走。

    只要老朱心里的那一丝疑虑没有彻底打消,这些暗卫就会像附骨之疽一样,永远潜伏在他的周围。

    林默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知道,自己不能有任何改变。

    必须把这种木讷、老实、吝啬、刻板的形象,刻进骨血里。

    绝对不能露出任何一点属于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不能表现出任何对朝政局势的预判。

    哪怕是一句看似无心的感慨,都有可能成为要命的把柄。

    林默在黑暗中无声地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被皇帝盯上的感觉,真他娘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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