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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重要发现

    第072章

    单家桥村。

    一名汉军旗的士兵,慌张地跑到陆国志面前道:“官军来了……”

    “不就是官军吗?一群一击就溃的乌合之众,怕个鸟?”

    哪怕陆国志曾经也是明军的一员,还担任过广宁城的千总,他丝毫没有把明军放在眼里,哪怕明明知道,李伯信曾经全歼了正蓝旗豪格麾下两千七百余人马。

    在他看来,李伯信的运气只是爆棚了,正蓝旗跟着豪格的人马中,有大量的伤兵,更为关键的是,那些八旗兵非常轻敌,吃伏击吃了一个闷亏而已,并不能改变明军士兵不敢战的局面。

    然而,等陆国志带着人马来到村口的时候,他看到了密密麻麻好几千人,此时的明军士兵,摆成了五排,数百上千支钩镰枪,在火光的映照下,寒光闪闪。

    陆国志看着眼前的这些明军,他们的披甲率低得可怜,只有前排士兵披着铠甲,后面的士兵却没有披甲,然而,这些人却给了他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他深深吸了一口凉气。

    李信看着密密麻麻数百名汉军士兵,他起初以为,这些人是某个豪强的家丁,他们只是不了解自己,派人出来试探。

    看着对方脑袋上的金钱鼠尾,他们的身份不言自明,对于他而言,这太好了,真要是面对数百名清军士兵,这肯定是一场硬仗。

    但是,汉军士兵就好对付多了,他们只是一群炮灰而已,汉军旗的战斗力,其实如同迷一样,他们原本都是职业的明军士兵。

    投降了清军以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成为清军的攻城锤,只不过现在的汉军旗,还没有分设汉军八旗,特别是成立乌真超哈营和天祐军、天助军以后,汉军旗彻底沦为了炮灰。

    双方都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汉军旗没有利用地形死守,反而冲了出来,他们非常清楚,这里是李伯信的地盘,他的兵太多了,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包围圈,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冲上去!”

    陆国志提起长枪,亲自带着他麾下的三百余名汉军士兵,向李信正面冲来,双方距离越来越近。

    李信手底下新招募的士兵,他们已经开始站不稳了,看着这群菜鸟如此表现,陆国志心中大喜。

    “放箭!”

    数十上百名弓箭手,开始放箭。

    几乎如此同时,李信也下达命令:“投掷手榴弹!”

    事实上,弓箭的杀伤距离,与手榴弹投掷距离差不多,都是三十米左右,再远的距离,不仅射不准,射穿铠甲的机率太低。

    就在前排钩镰枪手中箭的中时,手榴弹也在汉军旗士兵阵中爆炸,手榴弹的爆炸冲击波,把汉军旗的士兵炸得人仰马翻。

    中箭的义勇营士兵们发现,他们只感觉被锤子捶中一般,有点难受,也有的流血了,然而,这一刻,他们身上的痛觉似乎消失了。

    “加速,还有二十步,我们就能冲出去了……”

    然而,就在陆国志距离钩镰枪手还有二十余步的时候,义勇营钩镰枪手身后,传来一团团火光,枪声如同爆豆般响起。

    “卑鄙……”

    陆国志心中升起一个可怕的念头,长枪阵中隐藏火铳手,这是人干的事吗?

    谁家打仗把火铳手藏在长枪手身后,暗枪伤人?

    三眼铳的射程近,跟弓箭对射,在射程上占不到便宜,还真不如藏在长枪手身后,给他们致命一击。

    这一战术,其实与英国的细红线战术,简直如出一辙,都是在近距离集火射击,大不列颠,依靠这个战术,称霸世界两百年。

    “砰砰砰……”

    三眼铳的威力在此刻爆发得淋漓尽致,没有提妨的汉军旗士兵们,仿佛像是飞蛾扑火一般,自己往枪口上撞。

    密集的铅弹打在这些汉军士兵的身上,他们身上炸开一朵朵血雾,特别是作为牛录额真的陆国志,更是被三支三眼铳集火射击,他身上被射出九个血洞。

    陆国志满脸不甘地倒在血泊之中,他自从跟着孙得功投降努尔哈赤以后,十六年的时间内,他无数次与明军交手,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局面。

    其他的汉军士兵也吓坏了,他们本是明军出身,太熟悉明军的作战方式了,可问题是,李信是野路子出身,他的作战思想,向来是超前的。

    如果不是时间太紧,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把火箭炮搞出来,然后直接在一千五百米至两千米的范围内,把清军一扫而空。

    要知道,现在的清军还是密集阵冲锋,这种落后的战术,面对火器的打击,简直就是送死。

    李信满脸遗憾地道:“就这……”

    黄进比陆国志更狡猾,他没有往前冲,反而跟在后面,他非常清楚,明军抓到他们这些汉军士兵,一般都是处于极刑,绝无幸存的可能。

    他大吼道:“我们退路,跟他们拼了,就算是死,也拉一个垫背的!”

    还幸存的三百余名汉军士兵呐喊着,向义勇营发起亡命冲锋。

    原本还心存恐惧的新兵们,此刻发现,这些汉军士兵,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更为关键的是,他们也亲眼见过,这些汉军士兵,比清军鞑子还凶残。

    “杀!”

    前排的钩镰枪手们将钩镰枪往前捅,密集如林的钩镰枪刺中汉军士兵的身体,一瞬间,汉军士兵发出如同杀猪般的惨叫声。

    义勇营新兵们只训练过一招,那就是往前捅,甭管捅没有捅中敌人,接着就是收抢,再刺,钩镰枪与普通长枪最大的区别是,他们就算可以躲过第一次刺杀,抽回的钩镰枪也能勾住他们的身体。

    更多的汉军士兵不是被勾住胳膊,就是被勾住脑袋,他们瞬间鲜血狂喷,前面的几排士兵已经被杀,后面的士兵想逃跑的时候,发现周围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明军士兵。

    他们无奈地大喊:“你们有没有搞错,我们才六百人,你们派出四五千人……”

    “跑啊……”

    汉军士兵扔下武器,掉头就往村子里面跑,很多人被地上的尸体绊倒,他们已经没有机会再爬起来,更为关键的是,新兵们发现汉军在跑,哪怕是最恐惧的人,也变得勇猛无比。

    他们早已清楚,杀汉军鞑子赏田五亩,或者是五两银子。

    结合实际情况,李信也重新修改了义勇营的战功赏赐标准,想要地的就是五亩地,想要银子的就是五两银子。

    反正他手中有一百多万两银子,可清军也不可能被他包圆,李信也不怕自己破产,没有银子的时候,他还可以抢。

    无论是汉军士兵,还是鞑子的士兵,身上都带着抢来的金银细软,打扫战场,也是一笔不小的横财。

    黄进跑得最快,作为老兵油子,他保命的功夫不弱,他带着十几名心腹,朝着村口北方的方向狂奔。

    “快,李伯信肯定想不到我们往北跑,只要跑去村子,我们就能活……”

    然而,等他们一路狂奔,跑到单家桥村北口的时候,陡然发现,村外的田地中,密密麻麻站在数十上百名骑兵。

    “咻咻咻……”

    义勇营的骑兵们,挽起弓箭,朝着这些汉军射出箭矢,虽然箭矢没有如同雨下,却让黄进陷入了绝望:“这里有埋伏,我们完了……我投降,我投降……”

    “投降你还不配!”

    李信朝着身边的新兵下达命令道:“谁还没有见过血,出列!”

    黄进满脸血污,他瞬间明白了李信的真正用意,他咆哮道:“你就是一个魔鬼……”

    “哈哈……”

    此时,逃散在村内或者村外的汉军士兵,悲哀地发现,他们无路可逃,还不能投降,他们如同一个女生被一群色狼逼进了墙角,除了无能狂怒:“你们不要过来啊……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非常可惜,此时可没有人救他们。

    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剿灭这六百余名汉军士兵只是时间问题,参战的新兵们陡然发现,跟着李信打仗太过瘾了。

    这一仗赢得非常轻松不说,他们还能拿到一大笔赏钱,六百多头畜生,三千多两银子,他们甚至有点期待了,可以天天这么打仗,比他们顶着寒风训练强得太多了。

    袁宗第有些郁闷地道:“大人,缴获了怪东西!”

    “什么?”

    袁宗第非常郁闷,他以为可以杀几个狗鞑子,报袁家庄的血仇,可问题是,这些人太不经打了,甚至没有轮到他们撼山营上阵,钩镰枪兵和少量火铳手,就解决了战斗。

    他们可是披着八十斤的铠甲,狂奔十二里,累成狗了,却没有捞到军功。

    袁宗第拿两支一米多长的火铳递了过来,李信扫一眼,发现这两支火铳制作非常精良,枪身是黄铜装饰而成,枪托居然是象牙。

    他以为这是某个欧罗巴贵族的猎枪,否则不可能用象牙作枪托,这简直就是手机镶钻,华而不实。

    袁宗第解释道:“大人,这枪不一样,枪管里有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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