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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水深两浔

    我托着腮帮点点头,“不过,你知道吗,在车上睡着其实挺舒服的,童话里面的人物骑着天马在天上飞,说不定就是那种感觉。”

    陆丰白我一眼,“你有没有告诉吴丽?”

    “没有。告诉她,她一定会训我一顿。”

    “她一定会很心疼你。”

    “我自己想想都后怕,用不着拉个人一起怕。”

    那顿午饭吃完,陆丰叹了口气,“周文,我们其实都在浪费青春。”

    我看看他,“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取个好老婆,根本不用这么辛苦。你也应该找个比吴丽好的女人。”

    “她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她又不知道。”

    “她知道了能怎么样?”

    陆丰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他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陆丰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吴丽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陆丰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他微笑。

    陆丰问,“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一下,说:“相信。”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吴丽,也并没有觉得“触电”,只是一看见那个和她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她对我微笑,希望她对我好,希望她有一天对我说“阿文,我爱你”,仅此而已。我说我相信爱情,只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

    我觉得我很爱吴丽,她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用“浔”去丈量,爱情又用什么去丈量?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她还迟疑不决,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事。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她长大,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个周末,我和一位男同事去爬山。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于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我和那个人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两个人都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她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她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几天后,她约我去爬山。

    那个人不错,但是,老实说,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吴丽,我和陆丰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她对我说谎,我自己却对她说谎了。

    过几天,那个同事又打电话来约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吴丽,告诉她上星期并不是和虏丰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女人。我以为她会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她,结果她什么也没说。

    我终于忍不住,问:“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她沉默一会,问我:“那个人,她比我好吗?”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她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那样,我会放你走的。”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以为她会说“不会”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却万没想到她那么干脆。她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

    我十分后悔问她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于得到这样的答案。

    陆丰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吴丽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随后突然害怕起来:吴丽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她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我们之间除了转笔还有别的话题,吴丽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受,虽然陆丰说真到那个时候我就不会再稀罕她了,但我总是觉得,无论如何,我好像不可能不稀罕她的。

    不久以后,我陪陆丰干了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跟踪余素芬的老公。起因是陆丰在不知哪本杂志上看见说女人发生婚外恋情,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求自己身上缺少的东西。陆丰对这个说法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他想看看他身上到底缺什么东西。

    我们选了余素芬出差的一个周末,开我的车,停在她们家马路对面守株待兔。陆丰说:“她老公基本上每个星期要出去,然后或者去健身,或者看看朋友什么的,然后大概六点左右回家,日子真好过。”*往往对原配的日程了如指掌,不管情愿与否。

    陆丰今天穿了件上面画着个海底、还缀了几块亮晶晶金属片的T恤衫,下配条松松垮垮、麻袋一样的休闲裤和运动鞋,头发盘起来塞进浅灰色的鸭舌帽,像个高中生,以至于我刚看见他都差点认不出来。

    他看看我披在肩上的长发和身上的粉蓝色亚麻布无袖连衣裙,大为赞赏,“周文,你今天看上去很有味道嘛,”还没等我来得及“哪里哪里”一下,“这样的话,就算他发现,八成也会觉得你是那个王八。”

    “他见过你?”

    “应该没有。”

    “做贼心虚。”

    陆丰的时间表很可靠,下午一点多钟,一辆本田车开出来,车里是一个男人。“应该就是了,”陆丰肯定地说:“她老公开本田雅阁。”

    我们跟着那辆本田雅阁一路到了一家商场。今天并没有去健身,而是去购物。我们跟着他,不,准确地说,是他的背影,穿过人流,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走进一家服装店。

    进去以后,打量一下四周,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孕妇装的专卖店。我看了陆丰一眼,他咬咬嘴唇,脸色有点发白。我们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那个男人,可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个男人挑了几件衣服,久久不出来,我翻了翻衣服的标价,令人咋舌,顺口说:“想不到怀孕这么花钱。”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补上一句,“不过,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买孕妇装当睡衣穿,因为觉得舒服。”

    然而,我说什么都没用,因为陆丰铁青着脸,根本不在听我说话。

    那个人终于走出来,付了账,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一股淡淡的“鸦片”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尴尬地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他把我当成“王八”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我和陆丰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先生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七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他穿一条蓝底嵌白条纹的松身酷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惟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他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先生他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男人,和余素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并非一定是由于“里面的世界不精彩”,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

    杨先生并没有被陆丰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他:“你是陆丰吧?”

    陆丰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老婆跟我提起过你。她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他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陆丰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他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或者“没有”好像都不对头。他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先生。

    杨先生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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