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结束了,猎人们听的津津有味。在头领的招呼下,他们各自穿上遮风的外衣,提好猎物,陆续离开小酒店。
“先生,你好,我对你的故事很感兴趣,你能再说些么?”店里面只剩下刚来的人和吟游诗人,那个刚来的客人见吟游诗人也要走,便走到他身边,在桌上放下一枚银币。
吟游诗人瞥了一眼银币,摇摇头:“不接受别人的钱,这是吟游诗人的底线。再有钱的富翁,也不能改变我创作的自由度。”
客人笑了笑,招呼老板再送上两杯最好的白朗姆,然后趁老板转过身的时候,在吧台上放了一枚百合。
吟游诗人飞快地收起钱币,又喝了一口之后老板递上来的酒,道:“看在美酒的份上,我不介意为你单独讲述一段小故事。”
“我想知道前任教皇现在何处?”见到老板去收拾桌子,中等身材的客人附耳道。
“嗯?”吟游诗人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但是碍于收了钱,只得道,“本座六世已于六个月前就病逝了。你连这件大事都不知道么?”
毕竟,虽然东南四郡没有明面上的执法的外务院特务,但是却有裁判所的执事,随意谈论这件事情,是要被丢进监牢的。
“我是个教徒,不过长期独自生活在深山中,下山后,却发现好几个地方的小礼拜堂,里面摆放着的都是《新世界》。”
“这是自然,牧师也要紧跟形势。深研、宣导现任圣下的著作,对他们最有实际意义。”
……
十二月二十一日,奥古斯都来到好莱坞郡最南面的阿甘城。三天前,当他知道教父病逝的消息后,他便满怀疑虑地离开小酒店。那个凶相的老人硬朗的像牛一样,怎么可能短短两年时间,就病逝了。
不过就眼下来说,对奥古斯都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到在亚马逊大沙漠的另一边,位于大陆极南的普林斯顿山。那里,就是地精兄弟所谓的“冰火岩风之地”。
漫步在街头,随处可见有端着火枪的警察巡逻。原本就是有成品的东西,在得到教会允许后,以战研所的设计能力和摩德纳的产能,数以万计的枪支被制造出来,迅速成为东南四郡的基本配备。
“滚。”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人从修道院门口赶到大街上,在寒冷的季节里,无数没有收入的流民冻死在街头。教堂、修道院内的避难所,被教会以高额的租金出借给那些犯了事的有钱人,来躲避法律的制裁。
普通人的生死,在这些衣冠堂皇的教士眼中,和路边的野狗没有任何区别。奥古斯都从皇后湾往南,一路上的这种事屡见不鲜。普通民众也帮不了这些这些流浪汉,对大多数人来说,满足自己的温饱已经很好了,哪里管得上别人,只好向他们投以怜悯的眼神,或者祈祷这个冬天不会太冷。
遇到这种情况,奥古斯都一般都会买一个面包给流浪汉。朝四周望了望,奥古斯都发现不远处有一家面包店,便快步走过去,买了一大块的黑面包。等到来到那个倒在地上的流浪汉身边时,奥古斯都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可恶!
来往熙熙攘攘的行人与奥古斯都擦肩而过,没有人停下来哪怕是问一句。大街上死人对大家来说习以为常,反正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安保局的人来处理尸体。对普通人来说,早早干完活回到家里御寒才是最重要的。
奥古斯都用乞丐的衣服盖住他的脸,然后把面包分成几块,给那些同样蹲坐在修道院门口、期待那些“女神的仆人”会来拯救他们的流浪汉。
离十点不到半个钟头,已经快要宵禁,奥古斯都只好在城内先找一间旅店住下,准备等到明日的黄昏再赶路。平时奥古斯都都是在晚间赶路,白天休息,但是阿甘城是帝国的边境城,有着非常严格的宵禁制度。到了夜里,至少有一千人的士兵在街头巡逻。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奥古斯都从离开枫丹郡的库尔斯克城。作为枫丹郡最东南的边境大城,无论是海路还是陆路,通向好莱坞郡的库尔斯克城,对来往行人的审查都无比严格,甚至超过联邦时期。因为那时候,两大区之间还是盟友关系。
好在办一份能骗过普通士兵的牧师身份证明并不太难,加上奥古斯都的口条,一路上才没遇到什么阻碍。
时间敲过九点三刻,街头上的人一下子少了许多。奥古斯都途径一个杂货市场门口,正好遇到一波收摊回家的人。市场大门位于一个并不宽敞的街口,而奥古斯都个他们的方向相反,于是乎,他很快被挤进了人潮。免不得有几下推搡,等到小贩们经过后,奥古斯都回过头,他的目光停留在一个拎着箩筐的小孩子身上。
……
“奶奶,我回来了,今天生意很好,我赚了好多钱,明天就能带你到修道院去看病了。”贫民区角落的某间破屋内,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推门进来,高兴道。
“你哪里来那么多钱?”病榻上的老妪皱起眉头,她的脚因为经年累月的劳累加上旧伤,已经不能正常行走了。
男孩转过身关门,假装调整着塞住墙上几个洞里的破棉絮。
“说实话!”老妪的怀疑很有道理,她的孙子卖的不过是一些陶土拼接的玩偶。这是他爷爷留下的手艺。在老妪脚伤未发前,她做的玩偶还能每天卖掉一些,供她和她的孙子过基本的生活。而请一位牧师【病傅】,最少也要五个百合,就算卖光所有的玩偶,也挣不了那么多钱。
“有一位有钱的老爷,他出了大价钱。”小孩子摸出一把银币,整整十个百合。那个小牛皮的钱袋,已经被他藏了起来,明天到市场上去,或许也能卖个好价钱。
“还回去!”老妪呵斥道。孙子撒谎的时候,眼睛总是不敢看着她。
“可是。”孩子很着急,奶奶的腿眼看就要瘸了。
“还回去!”老妪就算饿死,也不愿意自己的孙子变成一个小偷。
“笃笃”这时候,小屋外传来敲门声,“有人吗?”
“先去开门。”
小孩打开门,发现门外的竟然是刚刚那个被他偷走钱袋的人。
“太好了,终于找到你了,我之前在你这里买了一个玩偶,可是不小心被我摔坏了,能不能再给我一个?”
“啊?”小孩一下子被弄糊涂了,他从一边的箩筐里又拿出一个玩偶,递给奥古斯都,“给你。”
“我可不会再给你钱了,买的时候你可是说好三天之内包换的。”奥古斯都拿过玩偶,道。
“这位先生,请问你买这个玩偶是?”老妪有些不可思议,但是奥古斯都一身上好的袍子,又不像是骗子,何况自己家那么穷,也没什么好被骗的。
“哦,给我侄女的,她就喜欢玩这玩意,炼金师的小店里,同样的东西要卖到一个恺撒哩。”奥古斯都向老妪道别,便转身离开了小屋。
底层的穷人哪能明白炼金师的傀儡模型的价值所在,这样的谎言乍听之下到也没什么破绽。
“先生,等一下。”小孩追着奥古斯都来到街口。
“拿那些钱,去治好奶奶的脚。”
“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小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原本以为追上门来的事主会打断他的腿。
——也许是你对奶奶的……
奥古斯都也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但在小屋门口听到两人对话时,他就拿定主意,想好了那一套让老妪接受他帮助的说辞。
“努力去做一个诚实的人。”奥古斯都一下子就消失在小巷。
孩子原地揉了揉眼睛,“赞美女神”,他跪下向天祷告。
……
奥古斯都赶在十点之前赶到酒店,当他入住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无分文,一路上的花费,他随身带的钱都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而钱袋里面的十个百合,是他仅剩下的。
“没钱就请离开!”旅店前台的服务生道,看这个人的衣着,应该是个有身份的人,不过看他东摸西摸的样子,有多年经验的服务生一下子就看出他像个骗子。骗子总会花大价钱买一身好行头,这是成功的关键所在。
奥古斯都无奈摇了摇头,他在胸前画了个圣三角,祈祷晚上不要遇见巡逻的士兵,他可不想无缘无故就杀人。
“请问阁下是?”旅店的老板刚监督好伙计收拾完门口的布置,进门时遇见了迎面而来的奥古斯都,那副样子让他感到熟悉,似乎每周的礼拜都会见到。
“我是一个传教士。”
“天那,您是一位牧师!”老板眼尖,看见了奥古斯都穿里面的蓝袍露出来的一角。
“是的。可惜我刚花光了路费,看来只能找附近的教堂借宿了。”
“就住在这里吧,最近的教堂也要走上好一会儿,而且马上就要宵禁了。”老板搓着手,背自然地微微下弯。
“那么好吧,愿女神祝福你,慷慨的先生。”
看着那位被自己认为骗子的人上了楼,服务生的脸色就像死了亲人般惨白,他晓得自己得罪了了不得的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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